營改增
問:我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會計,我們公司把自己開發的房產對外出租,增值稅能不能按照簡易的辦法來申報?
答:關於這個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已經進行了明確。你們公司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則要根據取得不動產的時間來判定: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屬於『老』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2016年5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屬於『新』的不動產,出租時適用的是一般計稅方法。
問:我有一個店面,准備租給別人開飯店,已經談好每個月租金23000,一年一付,下個月就要收錢了。我聽說國家對個人出租房屋有政策,請問是這樣嗎?我可以享受嗎?
答:您提的這個問題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乾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中間有規定。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因此,您對外出租店面,無論是按月向租戶收錢,還是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如果月租金不超過3萬元,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問:我是一家物業公司的會計,去年剛剛完成營改增。聽說一般納稅人在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我想詳細了解一下有關的規定。
答:為了優化納稅服務,2016年11月,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從2016年12月1日起,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由納稅信用A級、B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大到納稅信用C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因此,您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查詢您單位的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信用A級、B級、C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確認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可進行掃描認證。此外,您單位如果還沒有進行納稅信用評級,可以適用公告中的特殊規定,即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尚未進行納稅信用評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
問:我是一所民辦學校的會計,我們學校既從事學歷教育,也對社會開展一些培訓業務,以前我們享受過一些營業稅的優惠,請問營改增後,我校還能享受哪些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後,教育服務由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已全部平移為增值稅優惠政策。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3),你校從事學歷教育提供的教育服務,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同時,為進一步降低納稅人負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明確,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